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宁波海曙区大拇指水果店销售的香蕉,噻虫胺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宁波市海曙区惠隆食品店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芒果,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宁波市海曙集士港姜新武副食店销售的豇豆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海曙章水分公司销售的生姜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宁波市海曙区石碶绿然食品店销售的小台芒,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宁波市海曙石碶允强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,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石碶店销售的生姜,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分局(所)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。